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意见明确,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卫斌表示,完善电能量市场的核心思路是在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下,充分发挥电能量分时价格信号对电力市场供求关系的有效反映,促进电能资源优化配置。
意见指出,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优化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综合考虑能耗、环保水平等因素,完善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制度。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探索有利于促进碳减排的价格支持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建设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
关于储能的发展,对于电网侧储能,抽水蓄能和大型独立储能电站需以两部制电价为过渡,逐步走向通过容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实现收益。对于用户侧储能,其发展需要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参与需求响应和系统调节。要明确分布式风光储联合单元等主体的独立市场地位,遵循技术中立原则。鼓励各类主体公平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绿色市场等各类市场,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同等承担各自在各类市场的经济责任,独自承担市场交易结果。
新闻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