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通知表示,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其中,在煤电行业重点任务方面表示,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通知指出,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中央企业绿色发展评价中强化节能降碳改造要求。各地区要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有力有效抓好本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